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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调整110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

2021/01/08 2.0w 阅读 146 点赞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为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云南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3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云政发〔2020〕3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州实际,州人民政府决定调整110项行政权力事项。根据调整结果,同步调整政务服务网相关事项。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抓紧做好调整权力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对取消的事项,州直有关部门一律不得再实施或变相实施;对下放的事项,县市有关部门要主动对接下放部门,熟悉业务办理流程,确保接得住、管得好。

各级各部门须于本决定印发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门户网站、本部门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公布涉及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并加强宣传解读和督促落实。

附件:大理州人民政府决定调整的110项行政权力事项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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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