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省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系列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读
近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现将我州贯彻落实该项政策的《关于落实省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系列政策的通知》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通知》的起草背景
今年以来,受外部形势和新一轮疫情冲击等因素叠加影响,国内外环境复杂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企业面临的困难和挑战明显增多。为切实做好助企纾困工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5月31日印发了《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省民营办于6月8日印发了《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十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6月20日印发了《关于加强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日常调度的通知》,州政府办已将以上文件转发到各单位贯彻执行,州促进民营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组于6月22日印发了《通知》。
《通知》针对当前我州促进中小微企业工作成效及存在的问题,通过收集责任领导及联络员信息表、压实“十大专项行动”责任分工、建立“十大专项行动”问题台账机制、建立帮扶工作情况汇报机制,推进政策措施落地,减轻企业经营压力,帮企业恢复生产,助力中小微企业解决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二、《通知》的主要内容
《通知》明确主要做好“10+3”重点工作:
(一)明确“十大专项行动”的牵头单位工作责任。州财政局负责牵头财政惠企、减税降费(一)、融资便利(一)专项行动;州税务局负责牵头减税降费(二)专项行动;人行大理中支负责牵头融资便利(二)、融通发展(三)专项行动;银保监大理分局负责牵头融资便利(三)专项行动;州人社局负责牵头稳岗就业专项行动;州交通运输局负责牵头物流保通保畅专项行动;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牵头清欠活企、企业培优、融通发展(一)专项行动;州发改委负责牵头创新创业、复工复产专项行动;州科技局负责牵头融通发展(二)专项行动。
(二)建立三个长效工作机制。
1.建立调度机制。州级有关部门以及重点县市领导及联系员到州工业和信息化局三楼会议室参加省民营办将适时召开工作调度会,重点分析助企纾困“十大行动”工作落实情况及存在的困难问题,提出工作建议,确保工作任务完成。
2.建立报送机制。州级配合单位设立联络员,从2022年6月开始,每月25日将本单位负责的“十大行动”工作落实情况报牵头部门;牵头部门联络员汇总形成所负责牵头的“十大行动”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及汇总表,于每月27日报州民营办;州民营办形成大理州“十大行动”整体工作推进情况报告和全州工作汇总表,于每月30日前上报州政府审核后报省民营办。
(三)建立“三办一销号”机制
1.交办:省民营办交办的问题以及州民营办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给相关单位;
2.承办:承办单位依法依规承办,明确承办内容、解决措施、办理科室和办结时限;
3.督办:州民营办督促各承办单位及时办理,并根据督办情况,由州政府督查室进行专项督查;
4.销号:办结完成的,承办单位报州民营办,由州民营办进行销号,解决一个销帐一个。
三、《工作方案》的主要特点
一是通过明确“十大专项行动”的牵头单位,建立三个长效机制,明确工作程序、压实工作责任,让相应的政策能更快更有效地落实到位,更有效的为企业纾困;二是通过建立日常调度、通报和政策落实机制,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更优质高效的服务;三是将政策解读、政策服务、政策兑现送进中小微企业,保障相关措施尽快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