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各地各部门及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理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大政办发〔2021〕53号,以下简称《重点工作任务》)的相关内容,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积极推进大理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现就《重点工作任务》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一、文件出台背景
国家、省、州高度重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云政办发〔2021〕45号)精神以及州委、州政府工作要求,将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深入实施健康大理战略,深入学习推广三明市和“祥云模式”医改经验,坚持系统集成、协同高效,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统筹疫情防控与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继续着力推动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着力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州卫生健康委及时启动了《重点工作任务》的调研、起草工作,完成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直有关部门(单位)征求意见后,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审定后发布。
二、文件主要内容
《重点工作任务》共明确了四方面重点工作内容。一是深入学习推广三明市和“祥云模式”医改经验,推进“三医”联动改革。主要围绕学习推广三明市和“祥云模式”医改经验、贯彻落实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推进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和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做出工作部署。二是优化医疗资源均衡布局,建立健全分级诊疗体系。主要包括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合理均衡布局,推进医疗联合体和县域医共体建设,推进分级诊疗体系建设,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等任务。三是坚持预防为主,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强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持续推进健康大理行动,建立医防协同机制等工作。四是统筹推进相关重点改革,形成工作合力。主要涉及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加强医学人才培养和使用、增强药品供应保障能力、完善行业综合监管机制和建立医改工作评估机制等内容。《重点工作任务》明确了各项改革任务的负责部门,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勇于担当作为,敢于触碰利益,持续深化医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