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人民政府安排,州发改委牵头起草了《2023年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为便于各县市各部门贯彻落实及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更好了解掌握《措施》相关内容,现就出台背景、主要内容等情况说明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稳进提质政策措施的通知》文件要求,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全面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以新气象新作为推动经济发展稳中求进、进中提质。结合大理州实际,制定出台大理州《2023年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
二、主要内容
《措施》主要内容包括七个方面,共24条措施:
一是强化市场主体培育(5条)。包括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大力实施市场主体倍增计划、支持中小微企业加快发展、大力提升创新创业能力、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
二是培育壮大“三个经济”(3条)。包括加快壮大资源经济、积极发展口岸经济、大力发展园区经济;
三是推进重点产业加快发展(4条)。包括大力发展高效设施农业、大力推进重点工业领域延链补链强链、大力推动煤炭增产达产、加快发展数字经济;
四是充分释放内需潜力(4条)。包括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加大力度支持扩大民间投资、大力提升旅游业服务能力和水平、支持新能源汽车等大宗商品消费;
五是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3条)。包括加快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快推进“五城”共建、大力推进绿美大理建设;
六是加快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1条)。促进外资外贸加快发展;
七是持续巩固民生保障(4条)。包括全力保障就业总体稳定、做好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加快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大民生保障投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