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17〕64号)精神,经州委、州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调整和梳理一批州级权责清单(责任清单与权力清单同步调整和梳理)。
州直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抓紧做好调整和梳理权责清单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及时与州政务局联系,完善设定依据、责任事项、追责情形、追责依据、监督方式、救济途径等权责清单内容要素。本决定印发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要在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本部门门户网站更新公布调整、梳理和完善后的权责清单。各县市人民政府参照本决定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大理州政府有关部门权力清单调整汇总表
2.大理州政府有关部门权力清单梳理汇总表
3.大理州政府有关部门权力清单调整统计表
4.大理州政府有关部门权力清单梳理统计表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0年5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