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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李培钧等七名同志试用期满任职的通知

2020/07/21 1.8w 阅读 276 点赞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云南省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办法(试行)》规定,李培钧等七名同志试用期满,经研究决定:

李培钧 任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正处级);

董学智 任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杨迎军 任大理白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督查专员(副处级);

茶学伟 任大理白族自治州水务局督查专员(副处级);

李 雄 任大理白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监察专员(副处级);

段晓洋 任大理白族自治州审计局总审计师(副处级);

朱兆兴 任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任职时间从2019年6月起计算。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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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c105993通知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