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委办局(司行社区):
现将《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领导工作分工》印发给你们,请按此联系工作。
大理白族自州人民政府
2012年9月3日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领导工作分工
根据《宪法》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州人民政府实行州长负责制,副州长协助州长工作,并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
代理州长 何 华 领导并主持州人民政府全面工作。
分管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常务副州长 马建全 负责州人民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和改革、财政、金融、税务、监察、审计、统计、安全生产、外事、政务服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联系部队等工作。
分管州政府办公室、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财政局、州监察局、州审计局、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州统计局、州接待处、州政府金融办公室、州政府外事办公室、州政府研究室、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州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驻上海联络处、驻昆明办事处、驻深圳办事处、大理创新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大理省级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理省级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理海东开发管理委员会、大理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州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大理州创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联系州国家税务局、州地方税务局、国家统计局大理调查队、中国人民银行大理州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大理监管分局,金融保险企业,驻大理人民解放军部队。
副州长 程云川 负责工业和信息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商贸、招商引资、通信等工作。协助马建全常务副州长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分管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州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外国专家局)、州商务局、州招商合作局、州粮食局、州供销社、州公务员局。协助马建全常务副州长分管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联系州工商局、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州总工会、州工商业联合会、大理海关、大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大理分局、州邮政局,省属驻大理通信企业。
副州长 段 玠 负责农业、林业、水务、扶贫、烟草、农业综合开发、移民开发、畜牧兽医、护林防火等工作。
分管州农业局、州林业局、州水务局、州移民开发局、州扶贫开发办公室、州畜牧兽医局、州森林公安局(州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和电力开发重点建设工作。
联系大理供电局、州气象局、州烟草专卖局(公司)、大理卷烟厂、省水文水资源局大理分局等省属驻大理有关单位;联系武警大理州森林支队。
副州长 李红卫 负责国土资源、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民航等工作。
分管州国土资源局、州交通运输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规划局、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铁路、公路重点建设工作。
联系大理公路管理总段、大理机场、大理火车站、云南建设学校等省属驻大理的有关单位。
副州长 许映苏 负责环境保护、民政、地震、救灾、人口和计划生育、旅游、侨务等工作。
分管州旅游发展管理委员会、州环境保护局、州民政局、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州地震局、州苍山保护管理局、州政府侨务办公室、州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和老龄工作。
联系州残疾人联合会、共青团大理州委、州归国华侨联合会。
副州长 洪云龙 负责民族、宗教、教育、科技、卫生、食品药品安全、档案、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工作。
分管州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州民族事务委员会、州宗教局、州教育局、州科学技术局(州知识产权局)、州卫生局、州文化局(州新闻出版局、州版权局)、州体育局、州广播电视局、州政府新闻办公室、州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州档案局、州白族文化研究所。
联系州妇女联合会、州科学技术协会、州红十字会、州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大理日报社和大理学院、云南省地方病防治所等省属驻大理的有关单位。
副州长 陈 川 负责政法、人民防空、信访、法制、保密等工作。负责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分管州公安局、州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州司法局、州人民防空办公室、州信访局、州政府法制局、公安消防大理支队、州公安局警卫处、州劳教所(州强制隔离戒毒所)。
联系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州国家安全局、州国家保密局、州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大理监狱和武警大理支队。
州人民政府领导的工作既有明确分工,又有协作配合。分工协作关系如下:何华——马建全;程云川——段玠;李红卫——许映苏;洪云龙——陈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