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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理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10/23 1.5w 阅读 224 点赞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大理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已经大理白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议、九届州委常委会第2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理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18〕1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云政发〔2020〕29号),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促进高质量发展,结合大理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及对大理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建立覆盖全州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坚决打好以洱海保护治理为重点的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把大理建成名副其实的历史文化名城、国际旅游名城,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示范区,建设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全国示范样板,努力在云南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中走在前列。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大理州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生态系统质量明显改善,环境风险防范体系进一步完善,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全面加强,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全州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到2035年,面向碳达峰目标、碳中和远景,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和省级战略,降低碳排放强度,显著增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实现“天蓝、水清、土净、景美”,生态环境建设取得重大成效,洱海水质稳定向好,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美丽湖区基本建成,生态保护、环境质量、资源利用走在全省前列。

二、明确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

(一)生态保护红线和一般生态空间。执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云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云政发〔2018〕32号),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成果获批后,按照批准成果执行。将未划入生态保护红线的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湿地、基本草原、生态公益林、天然林等生态功能重要、生态环境敏感区域划为一般生态空间。

(二)环境质量底线。

1.水环境质量底线。到2025年,全州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纳入考核的地表水Ⅲ类以上水体比例持续提高,洱海总体保持良好湖泊水质。到2035年,全州地表水体水质优良率全面提升,纳入考核监测断面水质达到水环境功能要求,洱海水质稳定向好;持续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水质改善,水生生态系统功能逐步恢复,实现生态系统良性循环。

2.大气环境质量底线。到2025年全州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稳定,完成省下达的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到2035年全州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中更优,完成省下达的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3.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到2025年,土壤环境风险防范体系进一步完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进一步提高。到2035年,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

(三)资源利用上线。强化资源能源节约集约利用,持续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水资源、土地资源、能源消耗等达到或优于云南省下达的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

三、构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根据区域生态环境特征,结合生态、水、大气、土壤等环境要素保护需要,划分不同类型生态环境管控单元,明确全州总体管控要求,制定各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差别化生态环境管控措施,构建全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一)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划分。全州共划定综合管控单元105个,其中优先保护单元34个,重点管控单元59个,一般管控单元12个。

1.优先保护单元。共34个,包含生态保护红线、一般生态空间。主要分布在洱海流域湖区、苍山、无量山、雪邦山、马耳山、剑湖、天池等生态功能重要和生态环境敏感区域。

2.重点管控单元。共59个,包含开发强度高、污染物排放强度大、环境问题相对集中的区域和大气环境布局敏感区等,主要分布在洱海流域坝区、各类开发区和工业集中区、城镇规划区及环境质量改善压力较大的区域。

3.一般管控单元。共12个,为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单元之外的区域。

(二)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严格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云政发〔2020〕29号)管控要求。强化污染防治和自然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提出全州总体管控要求。根据划分的环境管控单元的特征,对每个管控单元分别提出生态环境管控要求,形成全州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构建全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四、主要任务

(一)加快推进“三线一单”成果落地应用。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三线一单”硬约束,将“三线一单”作为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确保“三线一单”落地生效。各县(市)要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确保发展不超载、底线不突破。

(二)服务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正确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将“三线一单”确定的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及准入清单作为资源开发、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的重要依据。规划环评、项目环评和排污许可等环境政策应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制定的相关政策、规划、方案要与“三线一单”充分衔接。

(三)支撑区域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应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作为推进生态修复、污染物排放控制、环境风险防控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和生态环境监管的重点内容,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促进区域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四)建立评估和更新机制。原则上每5年组织开展1次全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实施情况评估,并依据评估情况编制“三线一单”更新调整方案,按程序审定后更新发布。因国家或地方发展战略、国土空间规划、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目标、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和环境保护要求等依法依规调整导致“三线一单”变化的,适时组织调整并上报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人民政府要落实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主体责任,切实抓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落地实施工作。将“三线一单”作为综合决策的重要依据和前提条件,确保本地区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州级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做好“三线一单”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评估等相关工作。

(二)落实工作保障。州生态环境局组建长期稳定的专业技术团队,州财政给予相应的资金保障,切实保障“三线一单”实施、评估、更新调整、数据应用和维护等工作。

(三)强化责任落实。扛起政治责任,强化风险意识,提高风险化解能力,建立健全“三线一单”实施评估和监督机制,并将实施成效评估成果作为相关考核重要依据。

(四)开展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各种宣传教育活动,推广“三线一单”成果应用。

附件:1.大理州生态环境管控单元统计表

    2.大理州生态环境管控总体要求

    3.优先保护单元、一般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4.重点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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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