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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邓明等八名同志试用期满任职的通知

2016/12/04 1.8w 阅读 472 点赞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委办局(司行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云南省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办法(试行)》规定,邓明等八名同志试用期满,经研究决定:

邓 明  任大理白族自治州公安局警令部主任;

张嘉杰  任大理白族自治州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支队长;

何笠原  任大理白族自治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正处级);

张 靖  任大理白族自治州公安局警务保障处处长;

杨三吉  任大理白族自治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杨荣福  任大理白族自治州水务局副局长;

宝澄然  任大理白族自治州防汛抗旱专职副指挥长;

杨春丽  任大理白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

任职时间从2015年10月起计算。

此通知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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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c105993通知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