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委办局(司行社):
为适应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需要,根据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有关意见及《云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0号),州人民政府决定聘任杨临宏等16名同志为第四任州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法律顾问
杨临宏、王启梁、张慧、段涛、李廷柱、李庆、杨嘉宝、杨振、孙剑飞、段合宁、王文利、李涛、杨立高、自学礼、李雪松、杜永波
法律顾问室主任
于复胜
法律顾问室副主任
杨新华、陈鸿飞
第四任州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任期为2018年5月1日—2023年4月30日,有关权利和义务由州政府法制和政策研究室、州政府法律顾问室代表州人民政府与受聘法律顾问另行签订聘用合同约定。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