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
c105c105993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聘任第四任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的决定

2018/05/10 1.0w 阅读 233 点赞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委办局(司行社):

为适应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需要,根据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有关意见及《云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0号),州人民政府决定聘任杨临宏等16名同志为第四任州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法律顾问

杨临宏、王启梁、张慧、段涛、李廷柱、李庆、杨嘉宝、杨振、孙剑飞、段合宁、王文利、李涛、杨立高、自学礼、李雪松、杜永波

法律顾问室主任

于复胜

法律顾问室副主任

杨新华、陈鸿飞

第四任州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任期为2018年5月1日—2023年4月30日,有关权利和义务由州政府法制和政策研究室、州政府法律顾问室代表州人民政府与受聘法律顾问另行签订聘用合同约定。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8年5月10日

相关附件

相关信息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c105993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