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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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2022—2025年)》政策解读

2022/10/02 1.1w 阅读 356 点赞

2022年9月29日,大理州人民政府印发了《大理州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2022—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为便于各级各部门以及社会公众更好地了解和推动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确保工作方案各项措施落地见效,促进我州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现就《工作方案》作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

2022年1月12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22〕7号),为“十四五”乃至更长时期的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指明了方向,明确了重点,对于在新发展阶段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同时,要求各地研究制定相应行动方案,确保各项重点任务落到实处。2022年7月19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州、市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性,聚焦现状和短板编制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2022—2025年)。2022年8月1日,大理州政府要求各县(市)、大理经开区、州级各相关单位认真学习研究,参照省责任分工抓好工作落实。

按照州政府工作安排,州发展改革委会同州生态环境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卫生健康委四部门共同研究起草了我州的《工作方案》,征求有关县(市)、州直有关部门意见,并按意见进行修改,联文报请州人民政府审核后以州人民政府文件印发。

二、总体目标

到2025年,城镇环境基础设施供给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重点地区和领域短板弱项加快补齐,建设形成集污水、垃圾、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

三、重点工作任务

《行动方案》围绕加快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6个方面重点工作。

(一)污水收集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新增污水处理能力6万吨/日,新增和改造污水收集管网110公里,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和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城市和县城污水处理能力基本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全州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力争达到70%以上;新建、改建和扩建再生水生产能力3万吨/日;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

(二)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到2025年,新增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能力1500吨/日,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1800吨/日,新增厨余垃圾处理能力200吨/日,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以上、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能力比重达到65%以上。洱海流域内乡镇镇区村庄生活垃圾基本实现应收尽收、应处尽处。

(三)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到2025年,固体废物处置及综合利用能力显著提升,利用规模不断扩大,新增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0%。

(四)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到2025年,基本补齐危险废物收集处理设施短板,技术和运营水平明显提升。

(五)医疗废物处理处置。到2022年底前,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医疗废物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置。到2025年,建立全州协同应急处置体系,健全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现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扩能提质。

(六)提升建设运营管理治理水平。到2025年,跨区域协同处置效率显著提高,多种废物处置有效衔接,协同处置效果明显提升。

四、保障措施

为确保顺利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工作方案》提出4项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州级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强化政策联动,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压实主体责任,细化目标任务,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二是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和开工建设。各县(市)要高质量做好项目储备工作,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加大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保障和协调、督促力度,推动项目尽快开工建设。三是积极争取财税金融政策支持。全面落实相关财政税收优惠政策,积极争取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鼓励具备条件的项目稳妥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四是健全价格收费制度。探索建立不同行业差别化价格收费政策及动态调整机制,放开再生水政府定价管理权限,全面落实生活垃圾收费制度,完善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机制,合理确定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c105891政策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