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有关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大理州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与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经各县市申报、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严格程序,推荐出大理州第四批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20项)和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扩展项目名录(5项),并报州第十三届人民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公布。
各县市及州级相关部门要按照非遗保护的相关法规,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坚持科学保护理念,制定规划,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保护传承工作,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迈上新台阶,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
1.大理州第四批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名单(20项)
2.大理州第四批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扩展项目名录名单(5项)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5 年12 月21 日
附件1
| 大理州第四批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名单(20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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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大理州第四批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扩展项目名录名单(5项)
| 类别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属地 | 保护单位 |
| 传统技艺 | 1 | 诺邓火腿制作技艺 | 云龙县 | 云龙县文化馆 |
| 传统舞蹈 | 2 | 白族霸王鞭 | 大理市 | 大理市非遗保护管理所 |
| 传统舞蹈 | 3 | 彝族打歌 | 南涧县 | 南涧县文化馆 |
| 传统技艺 | 4 | 南诏御酒酿造技艺 | 宾川县 | 宾川县文化馆 |
| 传统美术 | 5 | 剪纸 | 宾川县 | 宾川县文化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