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大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第38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如下:
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酒类、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抽检依据为GB 2760-2014/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GB 2757-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抽检项目为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甲醇、氰化物(以HCN计)、酸价(KOH)、过氧化值、溶剂残留量、乙基麦芽酚、铅(以Pb计)、镉(以Cd计)、苯并[a]芘、敌敌畏、苯醚甲环唑、啶虫脒、毒死蜱、涕灭威、吡唑醚菌酯、戊唑醇、氧乐果、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甲胺磷、乙酰甲胺磷、多菌灵、腈苯唑、吡虫啉、噻虫胺、噻虫嗪、磺胺类(总量)、诺氟沙星、氧氟沙星、孔雀石绿、恩诺沙星、呋喃西林代谢物、氟苯尼考等。此次监督抽检样品共计97批次,全部合格,样品信息见附件。
附件 食品抽检合格-2025年12月22日1766542948224.xlsx
大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