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桃源水库工程建设项目(剑川段)临时用地二期审批情况公示
【申请用地单位】大理州水库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临时用地所在地】剑川县马登镇、甸南镇
【临时用地用途】材料堆场,弃渣场,运输便道,施工便道,临时生活用房,工棚
【批文名称】大理州桃源水库工程建设项目(剑川段)临时用地二期的批复
【批准文号】大自然资临复〔2026〕2号
【批准面积】54.2044公顷
【批准时间】2026年1月20日
【使用结束日期】2030年1月19日
用地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范围和用途使用土地,不得修建永久性设施;履行临时用地到期后的复垦还地义务,接受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监督单位:剑川县自然资源局,违法举报电话:0872-4521261。
大理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