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委办局(司行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云南省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办法(试行)》规定,段春等十三名同志试用期满,经研究决定:
段春任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副主任;
茶加标任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驻瑞丽办事处主任(副处级);
徐晓丽任大理白族自治州监察局副局长;
余根彤任大理白族自治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副支队长;
董东升任大理白族自治州公安局警令部副主任;
马文任大理白族自治州公安局禁毒支队副支队长;
徐逵任大理白族自治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
杨正彪任大理白族自治州文物局局长;
黄志刚任大理白族自治州卫生监督局局长;
马红涛任大理白族自治州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技术稽查支队支队长;
周江任大理白族自治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稽查支队支队长;
朱戈迈任大理白族自治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稽查支队支队长;
谭兴华任大理白族自治州森林公安局副局长。
任职时间从2016年7月起计算。
此通知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7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