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2020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根据《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做好2020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国开办司发〔2020〕14号)、《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开组办〔2020〕42号)要求,为认真做好全州2020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制定了《大理州2020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主要有以下内容和特点:
明确了主要工作内容。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和标注;扶贫对象信息采集、更新和录入;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识别录入和标注;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跟踪监测工作。建档立卡问题数据整改工作。
明确了方法步骤。动员部署和开展培训→动态管理和信息采
集→数据录入和系统操作→数据分析和问题梳理→问题核查整改→完善系统数据→工作总结。
对相关事项作了说明。一是收入计算周期:本轮动态管理所
有工作对象家庭收入计算周期为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低保金、养老金计入脱贫户收入。二是信息采集填表说明和指标解释:本轮动态管理信息采集和录入工作的指标和数据口径统一按国务院扶贫办制发的《相关采集表填表说明和指标解释》执行。三是贫困户脱贫校验: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对“贫困户脱贫”操作设置了限制条件,凡“两不愁三保障”数据显示未解决的贫困户,均无法进行“脱贫”操作。四是使用全国建档立卡手机APP开展信息核实工作:为减轻基层打印表格负担,提高工作效率,各地要充分利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手机APP的相关功能开展信息核实。
对工作开展提了五个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质量、提升数据质量、强化统筹协调、严肃督查考核。
大理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9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