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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白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关于《大理凤仪机场净空及电磁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和《大理凤仪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区域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2023/05/26 1.2w 阅读 298 点赞

2023年5月25日,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印发公布《大理凤仪机场净空及电磁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大政规〔2023〕2号)(以下简称《办法》)和《大理凤仪机场净空及电磁环境保护区域的公告》(大政规〔2023〕2号)(以下简称《办法》),自2023年6月25日起施行。为便于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公众更好地了解和掌握文件精神,推动净空保护工作落到实处,大理白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就《办法》和《公告》有关问题以问答的形式进行以下解读。

问:为什么要制定《办法》和《公告》?

答:净空是民航飞机起降飞行的安全保障线。之所以制定《办法》和《公告》,主要基于:一是2022年“3·21”东航航空器飞行事故后,地方作为机场净空保护的责任主体,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确保民航“两个绝对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统筹发展和安全,迫切需要从制度上筑牢净空安全。二是随着城市开发建设加快和无人机的迅速发展,净空超高和无人机“黑飞”情况时有发生,严重威胁民航飞行安全,净空保护形势不容乐观,迫切需要制定制度适应并规范新业态。三是近年来国家对净空及电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修订更新,先后出台了《运输机场净空保护管理办法》等新规,大理州人民政府于2016年和2017年出台的《大理机场净空及电磁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暂行)》(大政办发〔2016〕25号)和《关于加强大理机场净空保护和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的公告》(2017年第22号),已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亟需制定新的办法和公告强化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工作。

问:《办法》和《公告》制定的依据是什么?

答:主要依据为:一是法律法规和规章,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民用机场管理条例》《云南省民用运输机场保护条例》《运输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二是相关上位文件,即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印发〈运输机场净空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民航规〔2022〕35号)、《中国民用航空局 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建设项目净空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民航发〔2023〕1号)、民航云南安全监督管理局《关于在云南辖区发布〈XX州(市)民用机场净空保护管理办法(参考模版)〉的通知》(民航云监局发〔2023〕5号)。

问:在确保大理凤仪机场净空及电磁环境安全方面,《办法》和《公告》主要规定了哪些办法措施?

答:《办法》就大理凤仪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区域、净空审核、新增超高障碍物处置及职能部门工作职责等进行明确,概括起来就是“六增二调一减”和“一个不变”。“六增”即:一是按新规将大理凤仪机场净空保护区域由852平方公里扩大至9498.5平方公里,保护范围涉及除剑川县以外的11个县市及大理经开区。二是增加净空审核条件,明确净空保护区域内拟建建(构)筑物净空审核的范围和要求。三是增加净空审核权责,明确由地方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以及民航主管部门履行净空审核职责。四是增调电磁环境审核要求和程序,明确了工信部门和民航主管部门的电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及审核权责。五是按照净空保护要求,将净空及电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调整为32个,新增交通运输、能源、文旅、教体、市管、城管、农业农村7个部门以及巍山、漾濞、弥渡、祥云、南涧、云龙、永平、洱源、鹤庆、大理经开区10个县区。六是增加净空联合巡查制度,明确大理机场、职能部门和县市及大理经开区的净空巡查责任。“二调”即:一是调整净空审核程序,将大理机场履行的净空审核职责转为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实现政企分离。二是调整净空超高处置程序,强化县级人民政府净空超高整治的主体责任和民航主管部门对超高整治的复核验收。“一减”即删减了电磁环境保护过于专业化技术性要求,转由机场提供技术服务和民航主管部门技术把关。“一个不变”即净空巡视检查区域与原净空保护区范围一致,均为852平方公里,是净空保护核心区。

《公告》主要是面向社会公布大理凤仪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区域等相关内容,同时侧重于进一步规范净空保护区域范围内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行为,对违法飞行的首次举报行为给予奖励,营造人人参与净空保护的良好氛围。

问:为确保《办法》和《公告》顺利实施,有关方面还将开展哪些方面的工作?

答:大理州是在净空保护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文件修订更新后,云南省首个发布《办法》和《公告》的州市,确保净空及电磁环境保护工作有效落实,有很多工作要做。当前,重点开展以下四个方面工作:一是持续抓好宣传贯彻。采取线上发布、电视播放、“三微一平台”传播、发放宣传册、面对面交流等多种方式对《办法》和《公告》进行宣传,帮助相关经营单位、运营使用单位和个人以及政府相关部门等更好地掌握《办法》和《公告》内容、领会精神实质,做到知法守法。二是开展联合巡查。大理机场按照民用运输机场净空巡查规定,按日、按周、按旬、按月定期开展净空保护区域巡查;县市人民政府按要求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净空联合巡查,尽可能将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三是简化净空审核。结合净空联席会议,邀请民航云南监管局实地指导,争取其支持对符合净空限高的项目采取地方自然资源部门先审后备的方式,提高净空审核工作效能,守好净空审核第一关口。四是根据《办法》和《公告》制定印发大理凤仪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进一步细化县市人民政府和职能部门的保护职责,推动净空及电磁环境保护工作常态化开展。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