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
c105c105993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2018/11/07 4.8k 阅读 102 点赞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州属企事业单位: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云政发〔2018〕55号),结合我州实际,州人民政府决定取消1项、部分取消5项行政许可事项(见附件)。

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依据职责切实加强行政许可事项取消后的事中事后监管,避免出现监管真空。州直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各县、市的业务指导。

各县、市人民政府要根据云政发〔2018〕55号要求,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对涉及取消的县级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取消。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级有关部门在本通知印发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要在本级本部门网站和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公布取消的事项,按程序调整本级(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和权责清单,并将工作落实情况报州编办备案。

附件: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相关附件

相关信息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c105993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