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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海湖滨生态红线及湖泊生态黄线“两线”划定方案》政策解读

2023/12/29 1.6w 阅读 322 点赞

一、《洱海湖滨生态红线及湖泊生态黄线“两线”划定方案》编制的背景和现实意义

2021年8月18日,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和省河长办的工作要求,大理州及时启动洱海湖滨生态红线及湖泊生态黄线(以下简称洱海“两线”)划定工作。根据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大理州按照省领导指示要求和省级相关部门反馈意见,对洱海“两线”划定方案重新进行了优化调整。新优化调整的洱海“两线”方案分别于10月14日和10月31日经州人民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和州委第33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并重新上报省河长办审定。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作了批示,原则同意大理州洱海“两线”划定方案。

洱海“两线”划定工作历经前期工作、初始划定、外业复核、精准落图、公众论证等环节,完成了8万余条基础资料收集校核、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工作,先后组织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专家咨询会、规划对接会、法律咨询会共60余场次,其中:4次现场调研、30余次内部讨论会议、1次省级专家论证、21次专题会议(5次省级会议)。广泛征求了省、州、县市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并作了吸纳修改。

“两线”划定是落实省委、省政府构建洱海湖泊生态空间的具体措施,可有效减少人为干扰,巩固洱海“人退湖进”成果,推动“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实现经济发展、生态保护、群众增收共赢。经划定,洱海流域面积为2565.19平方公里,其中:洱海生态保护核心区面积为259.20平方公里、生态保护缓冲区面积为106.85平方公里、绿色发展区面积为2199.14平方公里,符合新修订的《洱海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关于洱海保护管理范围约2565平方公里的规定。

二、《洱海湖滨生态红线及湖泊生态黄线“两线”划定方案》的重点内容

《洱海湖滨生态红线及湖泊生态黄线“两线”划定方案》重点包含四个部分:一是分区功能及管理要求,主要对洱海生态保护核心区、生态保护缓冲区、绿色发展区功能及管控要求进行了再次明确;二是划定原则,明确了划定过程中坚持的依法划定、科学划定、统筹兼顾的原则;三是划定的技术标准和方法,对坐标系统、地图投影及分带、数据格式、测量精度、外延方法等内容进行了统一和明确;四是具体范围划定,主要对洱海生态保护核心区、生态保护缓冲区、绿色发展区具体范围的划定情况、部分区域的划定及界桩布设等内容进行了阐述。

(一)关于生态保护核心区部分区域的划定。一是根据《条例》规定,参考2014年勘定的洱海湖区界线及其他相关基础数据,在实地测量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地形和管理需要划定洱海湖区。二是湖中岛屿金梭岛、银梭岛、小普陀和南诏风情岛4个岛屿划入生态保护核心区范围。三是海东、海南片区共有10段,按《条例》划定后,生态保护核心区线与湖区线重合,划定至临湖一侧路缘线。四是海南片区兴盛桥段,结合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情况划定湖区界线。

(二)关于生态保护缓冲区部分区域的划定。一是海西片区沙坪湾段,湖泊生态黄线与湖滨生态红线、湖区界线重合,划定至大理至丽江二级公路临湖一侧路缘线。二是海北片区马厂村段,湖泊生态黄线与湖滨生态红线重合,划定至老环海路临湖一侧路缘线。三是海东片区双廊镇双廊村段、大建旁村段、海东镇塔村段,以湖滨生态红线沿地表外延100米划定湖泊生态黄线。四是洱源西湖按《条例》规定及《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湿地保护条例》中确定的西湖湿地管理范围,结合地形地貌,划定生态保护缓冲区、绿色发展区。五是苍山十八溪和棕树河,生态保护缓冲区以苍山河流源头为起点,划定至大理至丽江二级公路临湖一侧路缘线,与生态保护缓冲区范围相连。

(三)关于大理古城、喜洲古镇、双廊古镇的划定。洱海保护管理范围区内涉及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的,按《条例》规定划出保护区界线,管控上还应当执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云南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保护条例》、《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的规定。

(四)关于界桩标识牌设置。按照“融于自然、和谐美观、协调统一”的原则,实体界桩与电子界桩相结合的方式,在湖区及生态保护核心区重要拐点、重要区域布设立式界桩,村庄部分布设地埋式界桩,其他区域设立电子桩。在生态保护缓冲区重要区域设置标识牌。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c105891政策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