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委办局(司行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兹决定:
杜淑敢 任大理滇西中心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大理白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张志斌 任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
黄艳芬 任大理白族自治州接待处处长;
马 倩 任大理白族自治州水务局副局长;
赵育文 任大理白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李正坤 任大理白族自治州农业科学推广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正处级);
赵润琴 任大理白族自治州白族文化研究院院长;
杨 斌 任云龙天池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局长;
尹瑞何 任云龙天池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副局长;
李权张 任云龙天池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副局长;
李志军 任剑湖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局长(副处级);
段锡焕 任巍山青华绿孔雀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局长(副处级);
袁国良 任大理白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曹 辉 任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专职副秘书长(试用期一年);
杨崇元 任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荣贵 任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旭辉 任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志军 任大理白族自治州水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徐伶俐 任大理州财贸学校副校长;
李 苏 免去大理白族自治州农业科学推广研究院常务副院长职务;
赵 薇 免去大理白族自治州接待处处长职务;
和生弟 免去大理白族自治州白族文化研究院院长职务,保留正处级待遇;
杨锡海 免去大理白族自治州水务局副局长职务,保留正处级待遇;
熊文彬 免去大理白族自治州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张连坤 免去大理白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李 灿 免去大理白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大理白族自治州物价局局长职务,保留副处级待遇;
张 森 任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调研员,免去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光时 任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调研员,免去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马天龙 任大理白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研员;
王双红 任大理白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调研员;
杨 敏 任大理白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调研员;
李仲云 任大理白族自治州林业局副调研员;
孙 懿 任大理白族自治州森林公安局副调研员;
杨云波 任大理白族自治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调研员;
周立明 任大理白族自治州接待处副调研员;
李云建 任大理白族自治州财政局副调研员;
杨化章 任大理白族自治州财政局副调研员;
崔 英 任大理白族自治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调研员;
任部江 任大理白族自治州国家保密局副调研员。
此通知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6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