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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理州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7/06/19 1.9w 阅读 417 点赞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委办局(司行社):

《大理州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实施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7年6月16日

大理州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60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7〕15号)精神,为推动我州康复辅助器具产业跨越式发展,满足社会康复服务需求,增进人民福祉,结合我州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服务于人的全面发展为导向,以扩大有效供给为目标,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动力,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自主创新、开放合作,问题导向、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完善市场机制,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社会投资,进一步发挥社会力量在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中的主体作用,推动产业跨越式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全州康复辅助器具产业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高效转化,创新人才队伍发展壮大,创新驱动形成产业发展优势。产业规模增长明显,布局合理、门类齐备、产品丰富的产业格局基本形成,产业发展环境更加优化,产业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市场监管机制更加健全,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明显改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基本形成。

二、重点任务

(一)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成果转化,丰富产品供给。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形成以人才为根本、市场为导向、资本为支撑、科技为核心的全面创新,提高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关键环节和重要领域创新能力。为老年人、伤病人护理照料,残疾人生活、教育和就业辅助,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等领域提供科技服务支撑。到2020年基本建立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签约服务机制,实现60%以上的养老机构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和残疾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基本适应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加大对残疾儿童的救助力度,逐步开展免费为0-6岁残疾儿童提供矫治手术、辅助器适配和康复训练等服务。以“互联网+技术市场”为核心,充分利用现有技术交易网络平台,促进康复辅助器具科技成果线上线下交易。(州科技局、民政局、发展改革委、卫计委、工信委、人社局、残联,各县市人民政府等负责)

(二)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根据资源环境承受能力,因地制宜发展劳动密集型康复辅助器具产业。优化产业空间布局,显著提升产业发展整体素质和产品附加值,推动全州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由低端向中高端迈进。大力推进康复辅助器具全产业链整合优化,重点发展研发设计、融资租赁、信息技术服务、检验检测认证、电子商务和品牌建设等生产性服务,促进产业要素高效流动和合理配置。推进面向产业集群和中小型企业的专业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整合优化生产服务系统。重点围绕市场营销和品牌服务,发展现代销售体系,增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能力。(州民政局、工信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局、质监局、商务局、财政局(金融办),各县市人民政府等负责)

(三)扩大市场有效供给,培育市场主体,增强服务能力。加强传统中医康复技术、方法创新,形成和推广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疗效确切、中医特色突出的康复辅助器具。促进中医医疗器械产业发展,积极引进国内外医疗器械、生物材料等方面的企业、科技研发机构(团队)、技术成果,推进全州中医医疗器械、新型生物材料等自主研发制造。

大力推广康复医师、康复治疗师与康复辅助器具配置人员团队协作,重点推进骨科、眼科、耳科、康复科等医疗服务与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衔接融合,促进康复辅助器具在养老、助残、医疗、健康、教育、通信、交通、文体娱乐等领域广泛应用。加强康复医师、康复治疗师和康复辅助器具配置人员培养,保证康复专业技术人员层次、结构合理,岗位责任分工明确,团队协作特征鲜明,服务流程科学、规范,病历书写符合要求,信息资料保存完整。认真做好病例诊断,肢体运动功能评定、活动和参与能力评定、生存质量评定、运动及步态分析、平衡测试、作业分析评定、言语及吞咽功能评定、心理测验、认知感知觉评定、肌电图与临床神经电生理学检查等疾病诊断与康复评定工作。(州卫计委、民政局、科技局、发展改革委、工信委、残联,各县市人民政府等负责)

(四)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维护市场良好秩序。深化康复辅助器具产业领域“放管服”改革,健全统一规范、权责明确、公正高效、法治保障的市场监管体系。严格执行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严肃查处康复辅助器具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及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医疗器械法规的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引导和鼓励生产企业研发产品时对市场产品进行专利风险评估,生产产品时及时对新技术申请专利。鼓励企业或个人创新开发康复辅助器具,对属于医疗器械类的康复辅助器具,在其申报医疗器械注册备案时,相关部门积极给予指导和帮助。充分发挥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云南)的作用,切实推行康复辅助器具企业信用信息公示、信用共享、动态评价、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支持行业组织完善自律惩戒机制,在行业标准制定、数据统计、信息披露、反不正当竞争、维护市场秩序等方面充分发挥作用。加强康复辅助器具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州发展改革委、民政局、质监局、工信委、食药监局、商务局、工商局、科技局(知识产权局)、残联,各县市人民政府等负责)

(五)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康复辅助器具企业可依法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依法在所得税税前扣除。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康复辅助器具企业,按照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且在民政部发布的《中国伤残人员专门用品目录》范围之内并符合相关税收政策规定的居民企业,自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免征企业所得税。对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企业,由纳税人申报备案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企业用水、用电、用气、用热与工业企业同价政策。(州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地税局、民政局、残联、国税局,各县市人民政府等负责)

(六)发挥标准导向作用。加快全州重点产品、管理、服务标准制定,健全康复辅助器具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标准对市场的规范作用。建立标准分类实施和监督机制。培育一批康复辅助器具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加强国内外合作,积极采用适合全州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的先进标准,积极参与国家和省内标准制定。(州质监局、工信委、发展改革委、民政局、科技局,各县市人民政府等负责)

(七)完善消费支持措施。对城乡持证贫困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基本型康复辅助器具给予免费适配。建立康复辅助器具工伤保险保障制度,确定合理支付范围。按照省级相关规定,将基本治疗性康复辅助器具纳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范围。支持商业保险公司创新产品设计,将康复辅助器具配置纳入保险支付范围。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消费信贷产品,支持康复辅助器具消费。(州财政局(金融办)、人社局、民政局、残联,各县市人民政府等负责)

(八)强化企业金融服务。培育壮大创业投资和资本市场,提高信贷支持的灵活性和便利性,探索发展知识产权和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可由专业贷款机构、风险投资者或投资商以取得股权的形式参与知识产权融资业务。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方面引入银保合作新机制,着力提升金融支持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效率。发展专利保险,开发服务新模式,联合律师事务所、专利评估机构、专利代理机构等成立专利保险联盟,不断完善专利保险服务体系。通过国家设立的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吸引社会资本协同发力,按照市场化方式支持符合基金投向的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创新。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借助资本市场发展,通过企业上市,发行企业债、公司债和资产支持证券扩大直接融资比重。支持企业通过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筹集资金,从而促进企业更快发展。鼓励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开发适合康复辅助器具企业的金融产品,并简化办理流程,提高办理效率。(大理银监分局、人行大理中心支行、工信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金融办),各县市人民政府等负责)

(九)提高与先进地区合作水平,促进制造体系升级。支持本地企业开展创业投资,加强技术、产能、贸易等区域合作,鼓励本土企业建立省外销售网络和服务体系。鼓励境内外企业和科研机构在州内设立研发生产机构,加快产业合作在加工制造、研发设计、市场营销、品牌培育等方面发展。加快增材制造、工业机器人、智能物流等技术装备应用,推动形成基于消费需求、动态感知的研发、制造和产业组织方式。推广节能环保技术、工艺、装备应用,积极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州工信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局、环保局、商务局、民政局,各县市人民政府等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州级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加强协调联动。建立民政部门牵头的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州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州民政局。各级民政部门要协同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及残联组织,做好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规划、行业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教育、科技、人社、商务、人民银行、海关、税务、工商、质监、银监、统计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局面。

(二)加强财政资金的引导。将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纳入众创、众包、众扶、众筹有关财政以及新兴产业投资支持范围。各级财政可利用奖励引导、资本金注入、应用示范补助等方式,支持非营利性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机构建设,以及具有良好示范效应、较强公共服务性质的康复辅助器具项目。健全政府采购机制,国产产品能够满足要求的原则上须采购国产产品。将符合条件的高端康复辅助器具产品纳入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试点范围。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人才发展战略,把科研、技术、推广、服务等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发展规划,为全州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提供全方位的人才支持。制定实施康复辅助器具科技创新激励政策和人才引进政策,积极拓展康复辅助器具人才学历教育,鼓励将康复辅助器具有关知识纳入临床医学、生物医学工程有关专业教育,以及医师、护士、特殊教育教师、养老护理员、孤残儿童护理员等专业人员继续教育范围。依托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设立康复辅助器具方面的科研工作站。支持企业、院校合作建立实用型人才培养基地,鼓励企业为教师实践、学生实习提供岗位。完善康复辅助器具从业人员职称评定政策。

(四)完善法规政策体系。健全完善促进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的法规政策体系,研究制定康复辅助器具产品和配置服务管理制度、康复辅助器具与医疗器械管理服务衔接办法。探索建立康复辅助器具产品分类分级认证制度。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简化注册登记流程,健全监管服务机制,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五)加强质量管理。强化全州康复辅助器具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开展质量管理示范活动,鼓励企业建立覆盖产品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有关认证,加强质量安全培训,优化质量控制技术。开展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试点。建立强制性和自愿性相结合的产品、服务认证体系和质量追溯体系,完善服务回访制度。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预警和缺陷产品强制召回、产品伤害监测验证评估等工作,发布产品和服务质量“红黑榜”,切实提高产品质量。

(六)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市、州级有关单位要做好宣传贯彻工作,特别是加强对老年人、残疾人、伤病人等康复辅助器具使用群体的宣传和引导,形成发展康复辅助器具的浓厚氛围。支持行业组织开展产业创新评选活动,宣传康复辅助器具知识、推介康复辅助器具创新产品目录、科技成果及转化项目信息。

各县市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州级有关单位要安排专人加强纵向、横向的对接沟通,做好全州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统筹协调和对各县市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督导检查,并注意日常痕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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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